人在工作的过程总有些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休假,政府相关机构对休假的标准时间也制定了标准,近日有市民询问武汉市女职工产假能休多长时间,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回复。
市民彭女士:请问武汉市女职工产假是多长时间呢?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规定,正常分娩的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分娩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四一条,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王先生:男职工有生育保险,请问男职工配偶生小孩,陪产假怎么申请?怎么休陪产假?
市人社局: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市民贾先生:根据规定,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每4年给假一次,是不是要上满4年到第5年才可以休?
市人社局:根据规定,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市民张女士:独生子女需要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假期不少于15天。武汉市是否已经实施这个政策?
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扶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子女所在单位根据其申请的护理时间长短和单位实际自行决定,灵活掌握,有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