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在很多住宅高楼拔地而起,有电梯的小区更加方便快捷,然而以前的一些老旧小区都是没有电梯的,大家只能爬楼梯上楼,这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来说是十分不便的,为了改善公积金存缴市民的居住环境,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细则中提出公积金可用于加装电梯。
近日,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1日起武汉市将实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按照细则规定,武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根据多个部门的反馈,武汉市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大,但是加装的成本较高,所以实施难度较大,为了进一步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武汉市公积金就职工家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
按照政策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就同一套房屋在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额(实际出资额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中电梯建设费用每户分摊数为准,项目完成结算后不支持“多退少补”)内提取,在《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提取一次。武汉加装一台电梯,每户实际分摊出资额平均在6万元左右,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在36个月内能够一次性提取所出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