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近日发生了改变,包括贷款年限、贷款年龄以及房间面积等方面都做出了调整。关于贷款年限,武汉市最新发布的公积金贷款细则中显示,最长贷款年限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的压力。
近日武汉市发布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规则,与原来的规定相比,新贷款细则将原规定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成“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1、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2、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注:上述贷款期限超过任意一项期限的,应以其中最短的期限作为贷款期限。
调整后,存量房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上述贷款期限超过任意一项期限的,应以其中最短的期限作为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