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可以放孔明灯吗?哪些区域是禁止燃放孔明灯的,武汉市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了解下。
武汉禁止放孔明灯的地区
1、江岸区、武昌区、洪山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等主城区禁止燃放孔明灯。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孔明灯。
3、其他地区经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列为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区域。
据《武汉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在路边摆摊销售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门店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燃放孔明灯,则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该规定还写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孔明灯。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固定经营场所销售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固定经营场所销售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放孔明灯等产生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