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党委印发最新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爱警暖警工作力度,增强公安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等。其中提到了关于人民警察优先录用的条件,那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根据公安部党委印发的指导意见,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中,对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的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英模子女优先予以录用,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为无业、失业民警配偶、子女提供技能培训。
要贯彻落实有关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要求,确保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措施;组织开展助学工程,将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重病特困民警子女纳入各类资助项目。
要严格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兑现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民警遗属、病故民警遗属和伤残民警各项抚恤优待待遇。要加强值班备勤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完善基层公安机关“五小工程”建设;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真情关爱离退休民警,开展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让广大离退休民警安享晚年。
要加强身心健康保护,强化职业安全防护,为基层一线民警配齐配足警械装备,强化使用培训和规范管理;加强疫情防护物资保障,落实涉疫值勤防护规定和防护措施;深化全警实战大练兵,加强基础技能训练、警务战术训练和“最小作战单元”现场处置、涉险区域执法急救等专项训练,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增强安全防护本领;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受侵犯澄清保护及慰问制度等机制,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依法严惩袭警辱警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科学调配使用警力,合理确定勤务等级,改进重大任务执勤备勤模式,健全警力支援机制,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加强民警健康促进与教育,组织民警参与警体训练和全民健身活动,提高身体素质;落实年休假制度,完善轮休调休机制,保证民警合理休息休整;严格落实体检干预,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评测。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简会议文件报表,规范优化各类考核评比,减轻民警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