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2022年金口片区将要施行部分征收,具体征收范围有哪些地方呢,目前江夏区也发布2022年金口片区土地征收片开区方案,下面了解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1〕3号)、《江夏区金口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武汉市新城组群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155片(江夏区)》、《武汉市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资料,编制《江夏区2022年金口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位于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永胜村、旭光村,包含3处集中连片区块和2处零星地块,其中片区1南邻汝南路,西邻武金堤路,北侧距龙床矶路、东侧距勤建路均为100米左右;片区2北到凤凰台路,南到顺丰路,西邻淮山大道,东侧距旭光大道约100米;片区3北到汝南路,东到金口大道,西、南两侧临规划道路;零星地块1位于凤凰山路与金口大道交叉口;零星地块2东临金湖路,南、北、西侧均为规划道路。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用地总面积151.050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53.3619公顷、林地36.2610公顷、草地7.9131公顷、商服用地0.149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5560公顷、住宅用地5.631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0932公顷、特殊用地4.125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216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416公顷。拟征收土地53.8835公顷,涉及金口街淮山村、永胜村、旭光村。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发挥文化旅游竞争力,打造多元文化中心的需要
本次成片开发片区1位于金口街的古镇文化旅游核心区,对于发挥金口街文化旅游竞争力,形成新城与古镇两大文化集核,打造古与今双门类文化产业集群具有重要意义。成片开发地块以商业用地为主导,同时配套居住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城市道路等各类综合性用地,将围绕古镇形成服务区域的旅游服务核心,提升城镇品质。
2.发挥技术创新竞争力,打造产业创新基地的需要
本次成片开发片区2位于金口街重要的工业、物流产业集聚区,是金口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承载地,是工业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主战场。成片开发地块以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为主,同时配套居住用地、防护绿地、社会停车场、城市道路、环卫用地等各类综合性用地,通过成片开发,引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能源、生态研发等高新技术产业,升级原有物流产业,充打造集产品展示、电子商务、娱乐活劢、体验购物于一体的“SES”中心,有利于推动园区主导产业集群化和链条化发展,形成市场竞争力强、吸纳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支柱产业。
3.发挥组团活力竞争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需要
本次成片开发片区3及两处零星地块均位于金口新城左岸生活片区,成片开发以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行政办公用地和通信用地为主,将成为区域邻里交往中心,全面激发社区活力。
4.发挥用地效率竞争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我区将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文件中关于“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增工业用地亩均投资分别不低于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10万元/亩”的要求,通过科学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强化用地合同管理及供后监管等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合理安排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因地制宜配置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四、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武汉市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我区承诺年度实施计划纳入当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本方案未突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禁止性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强制性内容,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管控要求冲突。
本方案未突破江夏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耕地保有量等指标,符合江夏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要求,不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冲突。在江夏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我区承诺将本方案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过渡期台账管理。
五、主要用途
本方案成片开发用地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主要用于改善周边居民居住条件,实现相关产业集聚化发展,推动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等功能发展,、保障食品、医药相关物流产业发展需求,完善区域交通体系,提升城市品质,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公益性用地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内,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等属于公益性用地。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面积82.7060公顷,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为54.75%,符合《湖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七、结论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附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图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