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市洪山区多个村启动土地征收,包括山湖村、沿江村、园林村和大罗村等。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后将不可抢种、抢栽、抢建,否则不予以补偿。关于具体的征收信息,下面我们来看消息。
花山镇山湖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花山镇山湖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940公顷,其中农用地0.0940公顷(耕地0.0940公顷)。
花山镇沿江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花山镇沿江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2.4787公顷,其中农用地2.4787公顷(耕地2.4512公顷)。
左岭镇园林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左岭镇园林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5.4614公顷,其中农用地5.3000公顷(耕地4.6486公顷),建设用地0.1614公
左岭镇大罗村
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左岭镇大罗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5456公顷,其中农用地1.5346公顷(耕地1.4947公顷),建设用地0.0110公顷。
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