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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嘉路(古田上路-古萧路)房屋征收范围及补偿

作者:whlhm 时间:2020-06-08 09:54:43

硚口区长嘉路古田三路至古萧路近期进行征收,价格评估时间为6月2日至6月9日期间,可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请待拆迁范围居民时刻关注拆迁信息,下面我们来看硚口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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硚口区长嘉路房屋征收决定书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380号令)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234号令及275号令)的规定,经硚口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全部房屋,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硚口区长嘉路(古田三路-古萧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项目名称

硚口区长嘉路(古田三路-古萧路)道路工程项目

二、征收范围

硚口区长嘉路(古田上路-古萧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附图

微信截图_20200421115801.png

三、征收部门

硚口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韩家墩街道办事处

五、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

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2个月。

七、补偿决定

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硚口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380号令)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市政府234号令及275号令)的规定,按照《硚口区长嘉路(古田三路-古萧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子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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