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布花山镇几个村的启动拆迁公告,其中就包括春和村,现待拆迁0.8563公顷,任何人不得在拆迁范围栽种、抢建,违法安置的建不予以补偿。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2019定D047地块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洪山区花山镇春和村(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项目背景,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8563公顷,其中农用地0.2323公顷(耕地0.0778公顷)。
四、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下发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