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昌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征收文件,这代表该地区可以正式实施征收,根据征收补偿方案获得赔偿或产权调换等,关于具体的范围和补偿情况,下面我们来看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内容。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武昌区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武昌征决字〔2020〕3号),决定对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改建项目的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征收范围详见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附图(见附件一)。
本征收决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为《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二),签约期限为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月,房屋征收部门为武汉市武昌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征收实施单位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积玉桥街办事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积玉桥C扩大旧城区改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来源:武昌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