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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怎样办理户口注销

作者:whlw 时间:2019-09-11 10:15:39

每个人在出生的时候都会登记户口,这是证明他没有脱离社会的一个证明。有登记户口就会有注销户口,很多人认为注销户口一般都是在公民死亡或者失踪之后所要做的事。但其实还有一些条件下,也需要去注销公民户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什么条件下需要注销公民户口,以及注销户口的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办理条件

1、公民死亡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应征入伍

3、公民出国(境)定居

4、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

5、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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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一)死亡注销户口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

2、死亡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3、死亡证明

(二)应征入伍注销户口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材料:

1、《注销户口通知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

2、《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3、《注销户口通知书》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四)涉外收养儿童注销户口材料:

1、《收养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被收养儿童护照

3、被收养儿童户口簿、身份证(未办证免提供)

(五)办理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注销户口应收取如下材料:

1、《失踪判决书》

2、被宣告失踪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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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1、死亡,城市在葬前,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2、应征入伍,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3、出境、出国定居,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4、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少年教养,凭有关法律文书、有关部门的通知或者家属的申报予以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单人独居的还应收缴其《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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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迁移证工本费2元/张,准迁证工本费2元/张

2、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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