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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

作者:whxx 时间:2018-09-12 17:46:36

某个人过世或者失踪一年未找到可以去相应公安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那么如何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又在那里呢?小编一一为大家解答!

办理条件

1、公民死亡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应征入伍。

3、公民出国(境)定居。

4、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被国外团体或个人合法收养。

5、公民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办理材料

死亡注销户口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

2、死亡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3、死亡证明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材料:

1、《注销户口通知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

2、《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3、《注销户口通知书》或《领取出境定居证件通知书》。

涉外收养儿童注销户口材料:

1、《收养登记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被收养儿童护照。

3、被收养儿童户口簿、身份证(未办证免提供)。

办理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注销户口应收取如下材料:

1、《失踪判决书》;

2、被宣告失踪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办理流程

1、死亡,城市在葬前,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2、应征入伍,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

3、出境、出国定居,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

4、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少年教养,凭有关法律文书、有关部门的通知或者家属的申报予以注销户口,收缴居民身份证;单人独居的还应收缴其《居民户口簿》。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收费:居民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迁移证工本费2元/张,准迁证工本费2元/张。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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