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有几年了,有些电动车商家会附带办理牌照,如果在网上购买的话还是的自己去办理,下面是电动自行车上牌方式,大家可以看看。
一、上牌条件
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规范》调整了对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行驶。
因此对于普通用户来说,主要看是否符合“新国标”和“3C”认证。
二、上牌时间
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相关材料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现场交验车辆。
三、上牌材料
1.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2. 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3. 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注意:对查验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或号牌因灭失、丢失被盗或损毁的,车主凭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进行申请,经查验车辆合格的补办行驶证或号牌。
注意:在未换领正式号牌前,应随车携带《临时行驶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后的电动自行车仍然是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仍然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悬挂临时号牌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在三年过渡期内上路行驶的,参照非机动车管理,赋予非机动车的通行路权,也不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第三者强制保险。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固定座椅。十六周岁以上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