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一位市民朋友询问,自己有一套房一直是空置状态,问根据相关规定应该怎么收物业费?该问题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答复,要是你也有同样疑问的话,正好可以来了解一番。
武汉市房管局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 受或者无需接 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该条例于2018年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未对房屋空置期物业服务费问题进行规定。
如果是新房的话,可以先在网上找房源,然后到售楼处看房。但要注意,找中介买房可能会有一个优惠价格,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中介也会帮你跑贷款、办落户、打征信等等,相比自己办理会省事一些,而且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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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自古以来就有中介这个职业,在古代是叫掮客,能延续到今天,自然有他的合理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