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发布关于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通告中,是严禁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的,其中规定了巡逻查的范围及时间,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是几月到几月的,有哪些范围禁渔,下面了解下。
时间:从2022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
范围:
为严格执行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持续打击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通顺河黄陵闸以上)武汉段水域展开巡逻执法,全力打击整治长江通江支流非法捕捞及违规垂钓行为。游艇行进到府河段时,巡逻执法人员发现岸边有多人正在垂钓,他们立即将执法艇停靠在岸边,上前劝阻并宣传禁渔法律法规。
据《关于实施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要求,在规定的禁渔时间和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捕螺、蚬、虾等)及其它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活动,确因资源调查、科学研究和水产原种场采捕苗种等工作需要的,必须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此外,根据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文件,除此前严令禁止的地笼、迷魂阵等,还将钩刺耙刺 ( 仅限锚鱼、武斗竿 )、投射箭铦耙刺(俗称:弹弓射鱼器)、拟饵复钩钓具 ( 钓钩数 7 个及以上 )、真饵复钩钓具 ( 钓钩数 7 个及以上 )等列入了禁用渔具名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6条通江支流使用相关禁用渔具将面临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严格落实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确保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是稳步提升执法能力,统筹谋划执法大比武,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三是不断完善执法保障,有序推进长江禁捕天网工程,提升执法监管的效能;
四是切实突出执法重点,依法打击锚鱼等涉鱼非法捕捞行为,规范娱乐垂钓;
五是持续促进水生生物有效恢复,引导社会组织科学、有序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六是联合中科院水生所,以武汉白鱀豚馆为基础,成立“武汉市长江江豚繁育保种技术研究中心”,强化珍稀水生生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