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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改善性住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

作者:whnjj 时间:2022-01-12 14:44:38

现在有很多人为改善生活居住条件,会选择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来替换掉原来的较小面积房屋。那么这种改善性住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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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性住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1、提取条件

(1)符合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认定标准:

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显示,职工及配偶只有一套自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再次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

(2)二套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2、提取次数及金额

(1)职工及配偶均只能办理一次,夫妻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二套房购房总价。

(2)办理提取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均应保留百元以下余额。

3、所需资料

可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各分中心办理:

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②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离婚后购房可无需提供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③《不动产权证书》;

④购买一手房,需提供全额购房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表》。

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我中心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获取职工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职工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①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房产交易申报单》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复印件(无需盖章);

④ 房查证明。

4、注意事项

(1)购买存量住房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6个月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必须为70年产权住宅类(含成套住宅、别墅等)。

(3)职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时,又购买了一套符合“二套房”提取政策的住房,应先办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额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限额或终止首套房的提取后,再办理“二套房提取”;职工一旦办理“二套房提取”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视为放弃首套房提取资格。

公积金1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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