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了,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可以领申哦,2021年12月31日就要截止了,符合申领条件的小伙伴可千万不要错过了,那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申领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吧。
报废旧乘用车: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
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
转出旧乘用车: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
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
注: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补贴期限内,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报废或转出的老旧乘用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之前,且2021年9月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乘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乘用车,到省内乘用车经销商处,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上牌后,及时向经销商提交申报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的申请材料。
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
个人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
经销商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及时按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经销商在补贴期限内,每月集中向所在市州经信部门提交个人消费者购买的以旧换新推广车型乘用车的补贴申请(如下图)。
图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市、州经信部门负责及时会同当地公安、商务、税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查经销商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申请乘用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的车辆信息(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无异议并通过审核的,及时汇总报本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拨付经销商。
图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内容:为落实《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支持汽车消费,鼓励汽车消费升级,鼓励绿色和智能消费,制定支持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乘用车以旧换新活动。按照《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执行。
(二)全面落实二手车经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5月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三)鼓励开展在线看车、网上车展等消费服务,拓展线上线下购车渠道,推动汽车消费扩容提质。
(四)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国家现有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五)鼓励省内新增城市出租车、公交车采用新能源车。对于新能源公交车,按照《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实施细则》执行,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
(六)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优先购买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务用车。具体操作方式由牵头单位另行发布。
来源: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本地宝综合等(内容来自网络,武汉本地宝收集整理,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