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社保的时候,有个问题一直让很多朋友犯糊涂,就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到底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呢?如果不是武汉户口,但在武汉缴纳社保,能在武汉办理退休,享受全部福利吗?
市人社局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是根据以下几点来确认的: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如果仅仅是在外地工作一段时间,不打算在外地定居或退休,社保关系可以不转移。
2、如果辞职的地方不打算回来了,可以先把社保关系转回老家。要是新工作地就是今后的定居地,可将社保关系直接转至新工作地。
3、如果老家、新工作地、辞职地都符合退休条件,哪个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高,就将社保关系转移至哪。因为社会平均工资越高,养老金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