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武汉通过买房落户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看到不少网友都在询问这个问题,那这次就帮大家做个基本的介绍,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在留言区告诉我们。
武汉购房落户政策中将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分为两个不同类别,每种类别的入户条件有所不同。
城区包含范围:
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
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高新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除外。
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在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意事项
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1996年10月7日以后-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合同,其购买住房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到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申办:
1、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2、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在新城区购买商品房的,本人及配偶、子女(未婚、年龄不满20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满22周岁未婚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注意事项
商品房系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
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到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申办:
1、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2、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3、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 (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购房合同(应上传合同正文前6页及第二十六条所在的签章页,共7页)、全额发票及房屋权属凭证 (必须)
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必须)
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武汉购买商品房落户网上办理流程(以中心城区为例)
1、进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入口。
2、在首页“常用业务”栏,找到“迁入登记”并点击,即可跳转至武汉/湖北各市州落户办理栏目汇总。
3、在办事清单中可找到“武汉购买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商品房落户”、“武汉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两类,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
4、进入相应办理项目后,可仔细阅读办理须知,了解所需材料、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5、然后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注册登录后即可进行网上申报,跟随引导上传操作、填写信息即可;
6、确认无误并提交后将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会短信通知,届时按照短信提示办理后续事项即可。
1、不收费;
2、网上办理承诺期限为9个工作日。
网友:
武汉市落户和购房面积绑定,请问武汉市的购房落户政策是否有调整,本人在洪山区青菱片区四环外新房87平的商品房,能否园武汉落户梦?
洪山区公安分局:
经了解,咨询落户问题。经洪山公安分局核实,目前这位网友的房屋面积及学历不符合现行户籍政策,办理不了购房落户,但可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进行落户申请,已告知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网友:
孝感农村户口,在武汉毕业后参加工作,连续缴纳了5年社保,(公司在东西湖交社保)工作地址在江汉区,去年在江汉区买了一套建筑面积79.83的住宅,已办房产证。
江汉区公安分局:
经了解,当事人是大专毕业,可以办理大学生毕业落户,已告知大学毕业生入户的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
大学毕业生入户所需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毕业证丢失的,可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陆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
3、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该自有房屋已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4、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社区公共户、集体户落户的,需办理随迁、投靠落户或出生登记的,可在社区公共户或集体户门牌号码单独立集体户,户主为毕业生本人;
5、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网友:
本人于2019年底买了百步亭和谐里的房子,合同是2022年8月份交房,开发商说延期到10月份才交房。可是我家小孩明年9月份就要上小学了,目前是江岸区的集体户口,该怎么入学?凭购房合同可以落户上学吗?
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监护人对房产拥有完全产权的,安排对口入学;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果孩子是江岸区集体户户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网友:
本人在洪山区购房一套,还未交付。老婆是武汉市的公共户,我和孩子户口还在老家,小孩马上要上学了,还没有迁户口,想问一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小孩才能上对口的小学。
洪山区:
经了解,当事人要咨询孩子2022年对口入学条件问题。
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21〕4号)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
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非本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1日前,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