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每个入职人员就有吗?高温补贴在法律上及劳动局上是怎么进行规定的,高温补贴是发放到工资上还是福利上,关于高温补贴许多人都不清楚,下面了解下。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武汉目前的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
1、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2、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3、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全年按6、7、8、9月,这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4、湖北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
5、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注意:不同城市发放的高温补贴费用会有所不同。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补贴算福利。
高温补贴算工资还是福利是很多人初次接触该项补贴的时候都有的疑问,就了解高温补贴应该是属于福利费,但是每年发放高温费,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一般是和工资一起发放的,但是是属于福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