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不少人享受到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福利,那么2021年还会有个人所得税吗,申报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截止,下面来看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最新消息。
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开始申报到6月30日截止。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没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会怎么样呢?
1.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如果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需要进行处罚。根据性质不同,处罚不同。有的除了需要补税罚款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2.申报不真实的,隐蔽自己收入的;根据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机制”规定,针对个税申报造假、虚报的对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办理退税: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最简单的操作方式就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点进去,然后根据提示操作即可。想要知道自己是否可以退税的,现在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看看到底能退多少。
还有的,2021年个税退税开始时间是2021年3月1日,截止时间是2021年6月30日;
注意: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