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2021年了,武汉的限购政策也越来越严格,对那些炒房的人形成了非常好打击效果,那么今年的限购规定是怎么要求的呢?首套房和非首套房子的首付分别又是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市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新增区域具体范围为:
1、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2、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3、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二套房及以上
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
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
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1、首套房:
不管名下是否有房,不限购区域内购房,只要没有房贷,在不限购区域即为首套房,其首付比例不低于20%,但实际武汉不限购区域普遍要求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全国范围内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贷的,视为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1、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本市户籍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所在地作为判断是否为本市户籍的依据。
3、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本市居民。
1、不动产交易报税登记申请表;
2、《不动产权属证明》(《商品房权属证明书》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割登记证明》(土地分割登记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房产分户图;
5、购房发票;
6、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7、买方身份证明;
8、买方婚姻状况证明;
9、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
10、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购房人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提供);
11、买方及家庭成员户籍、买方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可上下滑动)
1、不动产交易报税登记申请表;
2、《不动产权属证明》(《商品房权属证明书》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割登记证明》(土地分割登记号)或《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房产分户图;
5、购房发票;
6、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
7、买方身份证明;
8、买方婚姻状况证明;
9、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或期房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书;
10、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11、《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期房抵押证明书》《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证明》);
12、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
13、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购房人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提供);
14、买方及家庭成员户籍、买方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1、资料核查
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向开发商提供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开发商上报房管部门进行购房资格核查。
2、资格核查
开发商在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中对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核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在接收到待查购房人相关信息后,需在48h内反馈查询结果。在此期间,合同备案系统将锁定购房人选购的住房。
3、网上签约
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双方在正式网上签约时,购房者还需签署《承诺书》,阐明购房人已阅读限购政策内容,对提供的本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及付款方式的真实性负责。
4、合同备案
开发商在网签5个工作日内,需到辖区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这个环节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合同备案上报册、全套纸质合同、《结果通知单》、《承诺书》原件、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5、交易管理
交易双方持《承诺书》、《结果通知单》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