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非武汉本地户口的湖北人要想把户口迁到武汉来需要武汉和户籍地两头跑,以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12月15日,电子迁移证正式启用,湖北省内以后都可以线上办理户口迁移了。
可以,从2020年12月15日开始,湖北省内开始启用电子迁移证。凡是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人员,无需回原籍下户口,提交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后,携带原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提交完材料以后到指定窗口领取迁移证后回原籍地下户口,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1、博士、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者学位)“零门槛”落户,无年龄限制;专科及本科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包括:电大、函授、网络、自修、成教等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年龄均放宽至不满45周岁。
2、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大学生落户政策,全家可落户,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1、首先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然后回到首页。
2、选择区域,点击湖北省,选择武汉市,然后把位置定位到武汉,点击“确定”。
3、跳转页面后,移动到网页底部,选择“特色服务”,点击“武汉公安网上服务”。
4、跳转页面后会来到武汉公安云端窗口,这里需要用到证照卡包,要提前下好证照卡包,登录证照卡包,然后在云端窗口点击“办事”。
5、跳转页面后选择要办理的业,这里我们是落户,所以选择“治安”“户政”“户口登记”。
6、在户口登记中,查找“大学毕业生(专科、本科落户)”或“大学毕业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此处根据实际情况点击相关选项。
7、点开其中一个选项后,选择你落户相对应的区域服务站,这里以青山区为例。
8、在业务办理栏中,选择“在租住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即可办理。
9、按照要求上传相关照片,提交,等待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