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直播成为了一种新行业,主播通过直播获得收入来源,除了固定的收入外,还有打赏得到的高收入。而这种方式就使得很多未成年人在观看直播的过程中,用父母的手机和账户进行了打赏,而往往父母并不知情。甚至有些打赏数额高达几万几十万,给家庭造成了巨大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打赏能退还吗?
可以的。
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有明确的的条款说明了未成年人在网络中通过打赏和游戏付费等方式支出与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法院应支持监护人向平台提出款项返还。
1、8岁以下儿童
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他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归还。
2、8岁以上未成年人
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网络游戏中进行支出,或者是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打赏,这些支出和打赏的款项如果与该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法院应应支持其监护人进行的要求相关平台返还款项的请求。
小贴士:
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在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网络直播打赏的通知里写明了: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