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尤其是犯罪的年龄似乎有偏小的趋势。在我国对未成年保护,但是被伤害的未成年如何保护呢。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2020年5月全国人大就提出降低负刑事责任年龄,目前有了准确回复。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规定,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奸淫幼女罪,草案指出,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
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完善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草案作以下两个方面补充完善:
一是修改有关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和收容教养的规定。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在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二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这些变化:
1、增设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此外,国家还将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2、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定义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3、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学校应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应及时制止和处理学生欺凌行为;应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4、加强家庭保护 细化家庭监护职责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该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不得实施的行为。
5、完善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监护缺失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了委托照护制度。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把孩子委托别人照顾。
6、明确国家监护制度 为未成年人保护兜底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国家监护制度,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承担监护职责。
青少年犯罪案件:
北京四少年虐杀妇女案
2006年5月21日凌晨,当4名少年发现站在雨里等候丈夫回家的小素后,假装嬉闹接近她,其中一女孩多次碰撞小素。小素出言指责后,4少年将她挟持到附近一拆迁房屋内,用棍棒殴打全身、脱光衣服、烟头烫、火烧头发和下体等极为残忍的方式,将小素杀害,并抢走其随身携带的112元钱和一部小灵通。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