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个说法在网上很流行,那就是从明年开始,要彩礼属于违法行为,这让很多准备结婚的男性同胞感到非常高兴,说实话这几年结婚的负担越来越重了,很多人都被卡在了彩礼这一关。那么这个消息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最近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明令禁止结婚收彩礼的行为。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此处,很多人开始了解读,宣扬下面的言论:
"好消息!明年开始, 结婚不用再给彩礼啦!根据民法典规定,要彩礼可是违法的!"
《民法典》规定的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是没有说禁止男方付给女方彩礼!只要男方自愿给出适当金额的彩礼,也是合法的。并且,这里还埋下了一个伏笔:如果离婚时,男方有证据证明该彩礼是女方强迫索取的,那么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现行法律是将婚前的这种给彩礼视为“赠予”,既然是赠予行为,那就不存在要回来的说法了。所以说,民法典的这条规定,比现行法律更为严谨,这则法律,更多的是防止那种“以结婚的名义骗彩礼”,对于正常的婚姻,则影响不大。
民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在试点地区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进行整治,推进社会风气好转。
《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要积极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社会风气好转。适应现代社会家庭组织、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
近些年,人们对于彩礼钱的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它甚至成了很多人能否走到一起的关键。其实,怎么看待彩礼钱,可能也就怎么看待婚姻。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