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针对特殊困难的家庭,没有能力进行买方和租房,政府对其进行的一种回馈帮扶。对于现在在外打拼上班的人来说,租房已经成为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了,而然如今房价市场的不断提高,导致租房的成本也在不断的上升。那么公租房的申请对象是哪些呢?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属于市、区政府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