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武汉市就被列为限行先行实施垃圾分类的试点城市之一,后面的时间里武汉市垃圾分类的工作逐步开展起来。近日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对社会公布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了武汉市垃圾分类的四个类别,具体的垃圾分类细则如下。
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是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且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物质,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是指生活垃圾中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含水率高、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物质,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和酒楼等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以及居民家庭产生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盆栽残枝落叶等。
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