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是2019年下半年新学期的开始,相信很多同学已经收到了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再过一段时间就可以去学校报到了。然而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还在为学费、生活费发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今年湖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正式启动了,有需要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完善贷款资料,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如因特殊原因,在现场办理时间前高校未完成续贷声明审批,可到县资助中心现场由县资助中心审核。填写完贷款申请后,从在线系统导出打印《申请表》。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1份;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经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一方使用高拍仪扫描上传《申请表》原件和到场一方(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
1.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注册”,填写贷款资料,并进行贷款申请后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系统内导出《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2.材料准备:
(1)已通过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未办理预申请的: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1份(无需加盖公章);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贷款常识测试:新贷申请学生需在办理现场进行贷款知识的测试,考试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试内容以简单金融知识、诚信知识为主。
4.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使用高拍仪扫描上传申请资料并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tips:所有借款学生(包括新贷和续贷学生)在现场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为预签贷款合同。预签合同未经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最终审批同意,不能获得贷款。
1.高校审核录入回执。学生入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校,缓缴学费。学校收集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后,对借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于10月10日前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回执录入”模块,按照学生《受理证明》填写学生学费、住宿费和欠费金额,《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等信息,生成合同电子回执。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高校生成合同电子回执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对申贷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学生修改完善,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有权拒绝贷款。
3.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初审完成后,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退回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将符合条件申请汇总材料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4.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对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予以退回,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进入发放程序。
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后,预计11月中旬通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资金拨付到学生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按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高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