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都喜欢在房前屋后种点蔬菜,自己种的不仅成本低,而且干净,这本来是惬意又自得其乐的生活。但是有些人种菜园的时候,却占用了公共的土地资源。近日就有一起居民占用公共资源种菜,又阻碍城管执行植物案,而被依法拘留的案例。让我们一起去瞧一瞧吧。
6月5日九时,林区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龙沟村加油站旁边,有人擅自在公共绿地上乱种蔬菜。林区城管监察支队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后,找到当事人卞某,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后劝其自行拔除。
经过一个小时的无效沟通后,林区城管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拔除卞某种在公共绿地的蔬菜。卞某见状,便伙同其大姑姐周某玉,采取手持石头上前推撞的方式阻止城管执法人员拔除蔬菜,造成4名城管执法人员身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为了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林区城管监察支队选择报警。6月5日10时许,林区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我们是林区城管监察支队的,我们在龙沟村加油站下面执法时被人打了。接报后,林区公安局迅速组织松柏派出所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查:处警民警在固定证据后,将涉嫌阻碍城管执行职务的卞某、周某玉传唤至松柏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卞某、周某玉对其阻碍城管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6月10日,林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分别给予违法行为人卡某、周某玉行政拘留六日、八日的治安管理处置。
很多人都喜欢在房前屋后捣鼓点菜园,这本是惬意又自得其乐的生活。但还是得提醒一下:别占用公共的土地资源,特别是不能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毁绿种菜更是不文明行为,切勿因小小的利益丢失了公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