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积分落户怎么算?最高可以累积多少积分?还不清楚的朋友可以来看看下面的内容。想了解更多武汉公积金方面的信息,可以直接收藏武汉生活网。
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积5分,最高可积50分。
在武汉公积金中心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积分落户申请时间满365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累计汇缴满12个月,不含补缴、异地转入公积金)及以上的职工具备住房公积金积分资格。
每汇缴满12个月积5分,计算到月。
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贷款前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贷款主要类型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
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受理范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