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注意了!2023年武汉消费券将于明天晚上8点开抢,本次消费券的种类依然是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不过核销额度从之前的3倍调整为4倍。提醒各位一定记得把闹钟定好。
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本轮消费券由云闪付、微信、美团、翼支付、建行生活及抖音六家平台发放,前四家发放所有券种,后两家仅发放超市券、餐饮券。支付宝不参与发放。
商场券:云闪付 微信 美团 翼支付
超市券:云闪付 微信 美团 翼支付 建行生活 抖音
餐饮券:云闪付 微信 美团 翼支付 建行生活 抖音
本轮消费券设置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三种类别。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各指定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商场券:50元、80元、120元(200-50)(320-80)(480-120),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体育用品店及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20元、50元、80元(80-20)(200-50)(320-80),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包括加油站内具备单独收银条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饮券:30元、60元、100元(120-30)(240-60)(400-100),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本轮消费券活动期间,以上所有类型的消费券均不得用于购买香烟或加注机动车燃油。
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
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场、超市、餐饮三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