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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通知

作者:whycl 时间:2023-03-01 08:21:03

近日,武汉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今年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将延长至3月31日,详情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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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

为确保城乡居民年度参保缴费任务顺利完成,保障城乡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现决定延长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集中参保缴费期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截止时间从2023年2月28日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二、参保待遇保障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缴费的,2023年1-12月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

2023年2月26日

居民医保参保方式

居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

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新生儿可在本市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出生当年参保费用,次年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新生儿父母均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新生儿以本人身份参保缴费。

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在园幼儿由学校(含幼儿园)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由高校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和在社保经办机构指导下经办有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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