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施行好几年,针对黑龙江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根据草食畜牧业的补贴不同,以下是全文: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于6月29日发布了《黑龙江省2022-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1.肉牛肉羊等草食畜养殖场建设。 单个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总投资的30%,具体补贴标准:圈舍建设每平方米补贴300元,贮草棚每平方米补贴12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补贴90元,储粪棚每平方米补贴150元。
2.饲草产业发展补助。 一年生饲草种植补贴每年每亩不高于200元,草种繁殖一次性补贴每亩不高于500元。
3.机械设备购置。 支持实施主体购置机械设备,补贴资金可用于购买饲草生产、加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购买价格的30%。已获得农机补贴的不可重复补贴。
4.贷款贴息。 项目资金量300万元以上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拿出部分草原补奖资金(不高于项目资金50%),对饲草种植和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用于生产发展资金贷款给予贴息支持,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利息补贴。
按照国家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关要求,将继续支持全省15个牧业半牧业县草食畜牧业发展,主要包括杜蒙、林甸、肇源、肇州、富裕、龙江、甘南、泰来、安达、肇东、青冈、明水、兰西、同江、虎林等15个县市。
饲草、草种繁育等生产经营主体补助条件:集中连片种植饲草面积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繁育草种面积300亩以上。肉牛肉羊规模化养殖场补助条件:肉牛基础母牛实际存栏20头以上、育肥牛实际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实际存栏500只以上。
各项目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需求,自行合理确定项目资金用于饲草种植、草种繁育和肉牛肉羊养殖场补助金额使用比例。已享受2019、2020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2016年“两牛一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的肉牛、肉羊养殖场不在补助范围内;已享受过其它中央、省项目补助资金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