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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黄陂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2023

作者:whycl 时间:2023-08-12 11:35:28

近日,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发布招聘劳务派遣教师的公告,人数一共40名。各位如果有意向的话,不妨来了解下具体条件和报名流程,希望大家都能找到满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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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40名,招聘计划、学段学科设置、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黄陂区教育局2023年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

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

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考相关事宜将于2023年8月10日,在湖北人才网及“湖北省人才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2023年8月11日12:00—8月15日16:00(报名截止),报名者登陆湖北人才网页面进行网上报名,请根据公告招聘条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资料,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务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用。

免笔试人员(博士生)需同步在网上报名,需选择对应的岗位及代码进行填报,备注栏务必注明免笔试,不需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并于8月16日至8月17日9:00-17:00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认定,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道向阳大街215号,黄陂区前川三中对面)。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8月11日12:00--8月15日18:00登陆湖北人才网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3.确认报名成功: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请于8月11日12:00—8月16日18:00(8月16日18: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延迟,请务必及时缴费)期间,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4.下载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应于8月18日12:00—8月20日9:00(8月20日9:00截止)登陆湖北人才网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并打印的,不得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下载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请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拨打)

5.考试时务必携带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齐全方可入场。临时身份证明、驾照、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等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入场,务请高度注意。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0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D类)两个科目,一套试卷,按4:6比例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

4.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招聘岗位,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对该岗位招聘数量予以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办理免笔试手续人员(博士生)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2.资格复审由区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但须设置合格分数线控制。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2.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说课或结构化面试,以面试公告通知为准。

4.面试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等。

5.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根据最后确定的岗位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2.体检和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截止考察时间仍未与原工作(聘用)单位解除合约,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培训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者,可参加岗前培训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用工性质及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的教师均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无事业编制。

2. 受聘人员与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聘用为黄陂区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年薪10万元/人左右(含工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待遇、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奖等)计发,纳入区财政预算。

五、用工管理办法

1.由区教育局(简称甲方)与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乙方)共同管理并签订协议。

2.派遣单位与录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建立三方劳务关系,再将该录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工作,即教育系统录用人员由湖北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派遣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人事事务由该公司代理,包括录用人员的建档、社会保险、劳务纠纷等。用人单位(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省人才市场有限公司的授权下负责对“劳务派遣”教师作为教师应该实施的所有方面的日常管理,如考勤管理、工作量管理、师德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管理等,并进行相关的考核与鉴定,为续签合同提供依据,为绩效工资的实际享受作出结论。

3.派遣人员享受工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奖等待遇(其中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奖根据实际工作状况考核后发放)。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公费师范生若存在违约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违纪行为处理

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7-85938332

附件

https://kadmin.ncrcrs.com//ueditor/php/upload/file/20230810/16916400129407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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