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洲区公租房怎么申请。需要新洲区户籍么,武汉新洲区公租房补贴是免减么,关于这点不少市民询问,以下是全文。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新洲区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新洲区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在本市、区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新洲区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区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五)在我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租赁补贴实行分档保障,按照保障对象家庭人口、收入情况、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进行补贴。分档保障系数为:
(一)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0;
(二)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低收入标准(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8;
(三)收入高于低收入标准但低于公租房申请资格收入上限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4。
租赁补贴金额按月计算,按季核发。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于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