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0年出现疫情特殊情况,不少中小企业因此出现倒闭或裁员的。此时由于非本人意愿而终止就业的,且公司已解除劳动合同,失业人员可以申请武汉市失业保险金。不过失业保险金是每月几号发放,发放标准如何?
当月15日前开立银行帐户的,失业保险金当月26日前到帐;16日后开立银行帐户的,次月26日前到帐。
相关规定:
1、根据武汉失业保险政策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
2、现行武汉失业保险金申领分三大环节,一是用人单位申报备案;二是失业人员社区登记和求职登记;三是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3、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当月15日前开立银行帐户的,失业保险金当月26日前到帐;16日后开立银行帐户的,次月26日前到帐。
1、每月16日前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16日以后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发放。
2、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保卡的失业人员,为确保失业保险金顺利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需先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进行金融账户初始密码变更;无社保卡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至申领登记时录入的银行账户。
3、请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定,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办理条件:1、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告知及失业登记;2、职工医保关系已接续至灵活就业窗口参保;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从2019年6月1日起,武汉市将上调失业保险金,武汉7个中心城区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每月上调到1488。江夏区、蔡甸区、汉南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的失业保险金上调到每月1275元。
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武汉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82260106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85617905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83883525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84706036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51866269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6867727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87223103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67880136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84739283
江夏区失业办 87950057
东西湖区失业办 83215402
新洲区失业办 89357004
黄陂区失业办 61007016
蔡甸区失业办 84948906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表现申领指南》http://rsj.wuhan.gov.cn/shbx/5374.jhtml (武汉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