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武汉的个税起征点变化了,由原来的3500调整到5000,可是你还不知道的是更大福利在后面,从十月一日起起征点开始适用新税率啦!纳税人可以享受非常多的福利哦!具体事项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28 日,记者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近期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 10 月 1 日起部分政策先行实施:起征点由 3500 元提高至 5000 元并适用新的税率表,此举将使对应的纳税人享受到极大的降税福利。
" 过渡期间,将率先实现两大利好!" 武汉市税务局负责人介绍:" 一方面,对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率先按 5000 元 / 月的标准进行扣除,也就是‘起征点’提高了;
另一方面,率先适用新的税率表,拉大了 3%、10%、20% 三档低税率的级距。"
对于纳税人关心的计算问题,武汉市税务局简单算了一笔账: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实际工资收入,而是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扣除起征点后的余额。
比如,张某 10 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是 12000 元,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 " 三险一金 " 共 2000 元后,则张某 10 月份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12000-2000-5000=500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5000 × 10%-210=290 元。如果按照过去的计算方式,张某的应纳税额应为 745 元,新政后将减少 455 元,降幅达 60%。
为使纳税人应享尽享惠民政策,武汉市税务局已启动多项便民举措,扣缴义务人可通过 "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 办理申报等业务;如有任何疑难问题,可拨打 12366 个人所得税咨询专席,将提供咨询、运维等多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