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武汉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全市将启用全国统一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在15天以内,到期后自动失效,期间可以多次往返。那有关通行证的办理方法,以及详细的操作步骤,都在下方进行了说明。
1、企业通过微信搜索“湖北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小程序,通过小程序提交申请《通行证》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根据重点物资类别,分别向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人、车辆、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货物、线路等信息。
2、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按照轻重缓急、注重时效、安全便利的原则,及时完成审核。
3、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通行证》。
第一步:用户登录微信,在“微信”页面中向下滑动,进入“搜索小程序”页面,在搜索栏输入“湖北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点击下方的“湖北省重点物资运输电子通行证”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点击“通行证申请”进入通行证申请界面。
第三步:输入办证企业信息,包括申请办证单位名称,申请办证联系人,申请办证联系电话,点击“新增企业”,点击“下一步”跳转人车信息录入界面。
第四步:输入人车信息,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码、道路运输证号、车牌颜色、车辆识别码,点击“新增车辆”完成车辆信息录入。
第五步:输入行程信息,包括托运单位信息,收货单位信息,货物信息。
第六步:选择主管部门,选择物资对应的审核部门,点击“提交”,等待管理部门审核(未允许通知会弹出提示,需勾选允许通知,审核后才能收到微信通知)。
第七步:查看记录,“申请”选项卡界面可查看已提交的记录及详情。
第八步:查看通行证,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查看通行证。
1、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有效期不超过15天(具体每趟次的有效期由审核部门根据运输需求确定),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到期后自动失效;《通行证》自启用之日起跨省互认,且省内有效,电子通行证与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
前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纸质《通行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2、申请办理《通行证》的重点物资企业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车辆承运物资,会同承运单位按照“一线路一方案”要求,制定重点物资运输方案,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3、重点物资《通行证》审核部门,包括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应确定专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做到“即接即办”。在审核过程中,省级审核部门可征求重点物资企业所在地对应部门的意见。
4、各防疫检查点对货车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符合要求的(对于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还需查验《通行证》),及时放行;持有《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对司乘人员行程卡绿色不带*号的运输车辆,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各地不得随意限制通行。具体防疫查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人应下载或打印,随车携带,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同等有效;《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制度。
2、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主动亮证,配合查验。
3、各地可通过扫描《通行证》上的二维码进行查验,或者通过《通行证》记载的核实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核验有关信息。
《通行证》由湖北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监制,适用于省际间、省内重点物资,包括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重要进出口货物的运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