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宜荆荆恩”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
“宜荆荆恩”城市群内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互认公积金贷款及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支持城市群范围内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住房消费,公积金贷款按购房地政策执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按缴存地政策执行。此外,宜昌、荆门、恩施三地公积金中心缴存人的户口在上述三地的,在荆州区域内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 缴存职工可凭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购房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 在购房地无当地户籍的城市群缴存职工可享有与当地缴存职工同等公积金贷款权益。
● 在城市群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缴存地中心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时享有与当地还贷提取同等权益。
另外,协议支持城市群职工“跨城通办”公积金业务,建立信息核查联动工作机制,具体包括“宜荆荆恩”城市群公积金中心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贷款等业务时,在婚姻、不动产、房屋套数、购房交易、商业贷款等信息方面互相提供协查和核查。
该协议签订的同时,还配套建立了逾期贷款清收联动机制,缴存职工异地公积金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扣划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目前,“宜荆荆恩”城市群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已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