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开始,我国推出了DRG和DIP两种医保支付模式。传统医保支付会出现过度医疗行为,不仅多花钱还浪费医疗资源,那DRG和DIP的推出能带来哪些正向变化呢?
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是利用大数据将疾病按照“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组合作为付费单位,医保部门根据每年应支付的医保基金总额确定每个病种的付费标准。这两种改革都是通过打包定价的方式,促进医疗机构转变运行机制,促使医疗服务提供方主动控制成本,为参保群众提供健康所需要的最适宜的服务。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疾病治疗打包确定一个支付标准,结余费用成为医院收益,超额费用医院自负,能够推动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过结余留用等方式,让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在降费提质上能够相向而行。
国家医保局分别于2019年底和2020年启动了DRG付费和DIP付费的支付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医疗机构在新付费模式下,主动控制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诊疗、医药以及耗材项目,精细化管理程度提高。医院的效率、资源配置等多项绩效指标均有了明显改善,比如例均费用、医药耗材费用、住院时长等指标逐年下降,给老百姓看病就医减轻了负担。
支付方式改革在医改过程中起到基础性、引导性作用。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三年内从目前的101个试点城市推向全国。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都将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到2025年底,要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