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替大家整理出了有关武汉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相关指南,如果你还不太清楚医保报销的规定以及流程,可以通过下文进行了解。要是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在我们网站上进行搜索,或者在留言区告诉我们。
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
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
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每个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需要用钱,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国家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20元。各地市可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
今年我省未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国家规定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最低标准。
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文件: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是320元,与长期护理保险费每人36元同步征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每人580元。
参保人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在普通门诊消费累计达到200元以上的,医保基金支付50%,最高限额400元。
如参保人有医保范围内没有刷社保卡的费用的,需准备门诊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原件),门诊病历,社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武汉开户的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和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
1、个人申请;
2、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3、全套住院病案资料:①病案首页,②出院小结,③临时医嘱、长期医嘱,④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⑤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报告单(到医院的病案室复印);
4、参保人社保卡,未成年人户口本(复印件);
5、监护人武汉开户的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和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银行卡开户行信息);
6、新生儿病历资料上的姓名与医保信息系统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自收到参保人员提交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账。参保人员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柜台领取报销(第一次取款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申请将报销款划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员,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取款手续。
1、随着筹资水平提高,报销比例逐步提升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在缴费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50%。住院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疗费用,扣除住院起付线后,按实际诊疗情况,政策范围内报销平均可达70%左右,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平均年度报销限额为12万元。(具体报销标准,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2、随着筹资水平提高,报销目录逐渐增加
医保部门不断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到报销目录。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连续三年调整医保药品目录,共纳入433种新药、好药,233个谈判准入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高50%,医保药品目录内总数从1999年1535种增加到2020版的2800种,而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3、随着筹资水平提高,门诊慢特病保障更好
各地在将省定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等15类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和当地疾病谱,均扩大了病种范围。原则上,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
4、随着筹资水平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提高
凡在我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群众,同步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不另外缴费。参保居民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目前,全省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封顶线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5、随着筹资水平提高,“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扩大
将卫健部门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全部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简化认定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使用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