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有加班的小伙伴,加班费能拿多少呢?如果是在武汉的话,加班费计算方法已经在下方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来看看。如果公司出现不给或者少给加班费的现象,各位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国庆上够七天班(不算延时),在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下,能拿多少钱?国庆期间,前面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面四天是休息日。
以武汉为例,我们先看看武汉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9月1日起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
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
因此,以第二档武汉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来计算,可以获得3天的3倍工资+4天的2倍工资,一共可以获得1800元÷21.75天×(3天×3+4天×2)=1405元。
得出答案:最少能拿1405元。当然,工资越高,到手的加班费也就越高。
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国庆上够七天班(不算延时),在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下,能拿多少钱?
国庆期间,前面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面四天是休息日。
同样以1800元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前面三天的加班工资是1800元÷21.75天×9=745元。
后面四天的加班工资是?
在综合计算工时的一个周期内出现超时工作的,算作工作日延时加班,应按照150%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但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仍按照300%的工资标准支付加班费。看单位审批该岗是以什么为周期。假如是一年为周期,那4天上班也是正常工作,除非年底结算他的工作时间超时了,才按1.5倍计算加班费。
理论上,最少是745元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具体证明材料包括:
①考勤表。盖有公司公章的考勤表,这是证明加班事实的最有效证明。
②加班通知书或公告。一些公司会通过张贴加班公告或者以电子数据(如微信、QQ、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告知员工加班,劳动者应及时将相关证据保存或截留。
③工资条。部分工资条上会有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记录,这可以证明员工存在加班事实,至于近两年的工作时间内是否存在加班,应由用人单位举证。
④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有约定或规定工作时间,且工作时间超出法定范围,员工也应保留该证据证明加班事实。
⑤工作记录。如果在中秋国庆加班期间给客户发邮件或者寄送快递件,那么发邮件的截图或寄送快递的回单将记载加班时间及加班内容,可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此外,一些报销单、发票也应好好利用,也可以帮助证明加班事实。
⑥同事证人证言。实践中可能较难获取,但也属于证据的一种。
⑦工作成果。中秋国庆期间员工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文档等劳动成果,都是证明加班的有力证据。
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一方面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司法部门热线12348、工会组织热线12351维权,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另一方面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