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每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里的钱是有利息的,每年的6月30日,是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结息日,武汉今年的公积金利息已经到账,快去账号查询一下吧!
2021年6月3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武汉地区56,025个缴存单位的358.24万缴存职工,结计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息共计21.89亿元。结息后,公积金中心将对开通12329短信服务的缴存职工免费发送结息短信,并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结息查询和对账服务。
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按国家规定的结息方法和利率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计利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每年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X实际存放天数X年利率÷360。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0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可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或公积金缴存银行领取《武汉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利息凭证》;已开通武汉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查询本单位及其职工公积金年度结息情况。
0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柜面查询方式:
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公积金缴存银行或自助终端服务平台自助服务机查询年度结息情况;
网上自助查询方式
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武汉公积金手机APP、武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市民中心、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网和鄂汇办APP等服务渠道自助查询。
联系方式
缴存单位和职工如对本次结息有疑问,可与公积金中心或公积金缴存银行联系核实,也可致电公积金中心客服热线12329咨询。
一、202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0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0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0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0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缴存基数下限按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在岗职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武汉主城区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非企业单位可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三、调整范围及对象
2021年6月30日前,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四、注意事项
1、单位应核对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2、以前年度未按照政策规定标准足额为其职工缴存的单位,可就差额部分为职工进行补缴。
3、单位在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各缴存单位在调整缴存额度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