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还没有结束,防疫工作仍然不可松懈。对此,湖北省为了民众安全,发布了一系列疫情防控的通知,请居民朋友严格遵守。
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2021年6月10日(含)后来自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的来鄂返鄂人员,请主动到当地社区进行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鉴于广东省深圳市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
三、从广东省深圳市的来鄂返鄂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1、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即可通行(具体以各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免费进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已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的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免费为其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具体以各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接查和管理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人员,务必在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采样和检测,并将结果录入湖北省新冠肺炎信息登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