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有大量应届毕业生参与湖北公务员考试,这类考生都是第一次参加公务员考试,对于考公务员要考哪些科目和湖北公务员考试内容的具体情况还不甚清楚,因而将相关内容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快了解到湖北公务员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乡镇(街道)机关单独秘制(申论)题本
报考公安(不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测试为主、客观性综合试卷,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所核减的空缺职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考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