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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公告

作者:whmc 时间:2021-01-31 09:07:27

目前我国开始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开始啦,其中公布了使用试点范围,包含药品产品的选择结果,多个药品开始下调价格,全新额摸清也将会纳入医保范围,下面了解下吧。

湖北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消息2020

12月7日,湖北省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湖北)部分品种到期续约和竞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将对中选企业不超过2家(含)、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的11个品种进行续约;

约定采购量基数为试点扩围省内医药机构原申报采购量。原中选企业续签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并按规定签订采购协议;竞价产生新中选企业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

在确保企业、市场预期和价格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采取“先询后竞”的方式,开展本次续约和竞价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原研药企业和试点扩围采购周期内集采同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简称新过评药品)企业积极参与。

原中选企业为1家或2家,现 无新过评药品。征询原中选企业是否同意以试点扩围(湖北)原中选价格续约。

原中选企业为1家或2家,现 无新过评药品。征询原中选企业是否同意以试点扩围(湖北)原中选价格续约。

原中选企业为1家或2家,现 有新过评药品。征询新过评药品的企业和联盟地区 未中选的原研药企业是否有意向供应湖北并参加竞价。

原中选企业为1家或2家,现 有新过评药品。征询新过评药品的企业和联盟地区 未中选的原研药企业是否有意向供应湖北并参加竞价。

在完成相关企业意见征询的基础上开展竞价。 以原中选价格的低价为最高有效报价, 经竞价后价格最低者 为新中选企业。

竞价品种在执行新采购周期前,原中选企业按原中选价格供应。

竞价品种在执行新采购周期前,原中选企业按原中选价格供应。

湖北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消息2021

1月29日,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公告,根据国家组织首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即“4+7”试点)扩围工作相关要求,公布帕罗西汀口服常释剂型等8个品种产生拟中选结果。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湖北省先后落地执行国家三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三批次平均降幅67%;在武汉市试点开展头孢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31.8%;在全省开展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平均降幅39.56%;开展省级抗生素类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均降幅37.94%。

同时,对国家组织的采购协议期满的部分竞争不充分品种,引入新过评品种竞价续约,发现市场充分竞争下更合理价格。通过常态化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省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近30亿元。

2021年,湖北省医保局将积极探索、持续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医保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

附件:8种拟中选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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