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和1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又对2021春节返乡人员的返乡做出了最新的健康要求,还发布了新冠疫情防控最新的指挥报告。具体的返乡规定、健康提示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见下文。
春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个健康、安全、有序、祥和的春节,现就荆州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如下:
一、纳入防控工作的返乡人员范围
(一)本提示所指的返乡人员,是指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回我市的人员,以及发热门诊医护及工作人员,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以下简称“重点人群”)中从省内其他市州返回我市的人员。
(二)境外来(返)荆州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荆州人员,按照现行防控政策,严格闭环管理。
(三)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荆州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二、返乡人员防控措施
(一)返乡前
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并及时了解我市返乡人员健康管理政策。在返乡前由本人或其亲友向目的地村(居)委会如实报告。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和省内外返乡重点人群,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返回城市人员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返乡途中
返乡人员应合理安排返乡行程,加强个人防护,返乡途中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减少聚集。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及时就近就医,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配合乘务人员做好防疫管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目的地村(居)委会。
(三)返乡后
返乡人员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日两次自我监测体温,观察是否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同时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返乡人员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迅速在目的地进行采样检测,并在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串门、不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非必要不出门、非预约不出游,提倡通过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
倡导大家就地过年!!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第1号)
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加剧,聚集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反弹,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应带头就地过年,倡导市民、在荆务工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行。
二、在境外的荆门籍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确需返荆的,出发前至少提前一周向户籍地(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在第一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抵荆后,“点对点”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并进行1次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无异常解除集中隔离,再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解除居家隔离,纳入健康随访。
三、国内高风险地区的荆门籍人员均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的荆门籍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到荆返荆后,实施集中隔离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结果无异常解除集中隔离,转入14天居家隔离管理,并跟踪做好健康随访。
四、居家隔离人员由村(社区)落实“五包一”包保措施,发放告知书,明确注意事项,安排专人每日开展2次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须外出的,经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批准范围内活动。
五、国内低风险地区的荆门籍人员,倡导就地过年。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从外省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跨市州返乡重点人员(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医护及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边检和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农集贸市场、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需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在返乡后迅速采样检测;上述返乡人员应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在返乡后第7天、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外省低风险地区来荆出差、培训、经商、旅游、务工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凭健康码“绿码”并测温正常后,安全有序流动。
六、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暂停开展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50人以上会议、会展、体育赛事、演出以及所有节日祈福、各级各类线下培训等活动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举行,举行时严格落实参加人员信息登记和各项防控措施。旅游景区、影剧院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应按照75%比例控制流量,做到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七、提倡居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居民应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多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前往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政务大厅、汽车站、火车站、网吧、影剧院、宾馆酒店、酒(茶)吧、歌舞厅、餐馆等人员密集密闭场所,应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保持一米间距等,相关场所对未戴口罩人员可拒绝进入,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对未戴口罩人员可拒绝乘车。
八、提倡居民不在网上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货物,接收快递包裹时,应佩戴手套,进行外包装消毒,不将外包装带进起居室,严防由物及人的传染。
九、各药店应建立购买抗病毒、抗生素、退热、止咳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禁止向无医院处方者出售上述药品。发现购药者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后就地隔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120或符合防护条件的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诊室)按相关流程规范处置。对不按要求执行的药店要依规予以处理。
十、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及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民营医院严禁接诊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人员。对发现的上述人员,应详细登记就诊人员信息,不得任由其离开,并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后就地隔离,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120或符合防护条件的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诊室)收治。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医疗机构要依规予以处理。
十一、居民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在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现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有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十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和广大居民应开展“干干净净迎新年、健健康康过春节”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运垃圾杂物,清除病原微生物滋生环境。
2021年1月27日
来源:荆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