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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昌市禁鞭令

作者:whlhm 时间:2021-01-27 16:12:24

2021年宜昌市中心城区继续禁鞭,禁鞭范围按照《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执行,包括猇亭区、西陵区、伍家岗区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等多个地方,违反禁鞭令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下面来看禁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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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宜昌市禁鞭令

根据宜昌市政府《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政府令第163号)规定,2021年,宜昌城区继续全面禁鞭,红线区域划定如下:

1、伍家岗区所有区域;

2、猇亭区所有区域;

3、西陵区所有区域(含西陵行政区域内高新区的所有区域);

4、白洋集镇;

5、白洋新城居民点;

6、西陵峡口至猇亭区与白洋镇接壤处的长江水域;

7、夷陵区小溪塔街办建成区域(具体界线由夷陵区人民政府划定);

8、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所在区域;

9、点军区:点军街办、联棚乡、艾家镇所有区域;土城村;桥边村、石堰村、黄家棚村、偏岩村、太平村、高新区电子工业园(六里河村、白马溪村、韩家坝村、李家湾村、桥边村)所辖区域、点军大道、将军路、江南二路所经过的行政村(社区)。

二、禁放区域外部分场所也禁鞭

禁放场所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殡仪馆(火葬场)及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影剧院、图书馆等公众聚集场所;供油、供气、供电等重要设施单位;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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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鞭区燃放烟花爆竹罚款

“禁放”区内,全年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轻则处于100-500元罚款,重者由公安机关居留或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宜昌市收缴非法烟花爆竹3787件,处罚31人,其中治安拘留28人,罚款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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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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