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湖北各市区中小学的放假时间都出炉了,今天湖北十堰和湖北鄂州中小学的教育局放假通知也正式发布了。十堰市中小学从2月1日开始放,鄂州市中小学考完就放假,最早放假时间在1月15日。
鄂州市小学:1月15日考完即放假(原计划元月18日举行的4-6年级质量监测工作推迟到2月28日下午进行。)
鄂州市小学1-6年级学生于2月28日上午到校报到,做好登记、防疫排查和开课准备工作,下午组织4-6年级质量监测,3月1日正式上课。
鄂州市初中各年级质量监测时间分别调整如下:
7年级,元月16日-17日;
8年级,元月18日-19日;
9年级,元月20日-21日。
各年级考完即放假。
鄂州市初中统一于2月28日到校报到,做好登记、防疫排查和开课准备工作,3月1日正式上课。
鄂州市高一、二年级期末质量监测完后自行决定放假时间;高三年级放假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但均不得迟于2月5日。
全市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与义务教育学校一致,高三年级学生到校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但不得早于2月17日。鄂州市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自行决定。
1、寒假要和孩子一起制定计划,不能让假期的时光虚度,但也不能太过严厉;
2、家长和孩子要多沟通陪伴,除了关注孩子的学习,还要关注他们的生活和心理;
3、注意安全,出去玩儿或者过年放鞭炮等要时刻注意安全。
1、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要求,坚持人物地同防、多病共防。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物资储备,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与培训,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高效处置。继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四必措施”,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因病因事缺勤追踪制度、病愈返校查验制度、晨午晚检等制度。加强卫健、疾控等部门的联防联控,保持在校学生急诊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对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报备与管理,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一律取消,坚决做到“非必要,不聚集”。
2、积极开展防疫知识宣传
放假前,要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职工大会、学生安全主题班会、家长会,宣讲发放相应版本的《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寒假安全责任告知》(附后),加强寒假前后安全教育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要求。教育引导师生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做好体温检测,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少流动少聚集,减少不必要的探亲旅游。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健康知识普及宣传。
3、迅速补齐防控工作短板
各区各学校要对标自查,举一反三,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织密扎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网。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巩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主动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强化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食堂环境卫生消杀,严把校园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关。加强防疫物资储备,规范防疫物资摆放,科学使用消毒剂配比,严格实行日常消杀,健全完善消杀记录。
4、做好在汉高校的属地管理
请各区履行属地责任,继续将属地高校纳入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联络沟通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市、区教育部门配合市、区指挥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各高校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校内“四必”等防控措施和信息管理。将外地返汉大学生纳入市、区指挥部返汉市民(人员)统一疫情防控体系管理,学生家庭个人按照市、区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信息上报工作。